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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8 17:08:58      发布者:管理员      来自:本站      分享到:

 

转发:关于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
等级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人考〔2015〕50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62号)精神,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3月26日 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
省直和各地级以上市设置考区,其中全省日语语种考试的考区均设在省直。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语种、专业和等级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设6个语种,分别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每个语种分为A级、B级、C级3个级别,其中英语每个级别分设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设专业。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2月18日9:00-2016年1月15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人60元收取。
报考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并填写《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进行报名。
2.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通过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处理(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填报信息和照片上传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请务必下载并打印《201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以便考生个人存档。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才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后不需提交报考材料。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自行保管。
五、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6年3月21日9:00-3月25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实行封闭式考试,即考试开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禁止考生交卷离场。考生不得携带文具和手表入场,考试使用的文具和考室挂钟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应考时,只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准考证、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词典必须具有ISBN国际标准书号,不得携带复印件、电子词典以及专门为职称外语考试编写的词典)。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他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1.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6年5月6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2.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成绩通知书领取
各市考区的成绩通知书发放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严格按照试卷封二“考生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有误,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2.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3.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4.2016年度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及辅导用书内容均有修订,启用了新版防伪标识。辅导用书在原有种类基础上,新增《2016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考前一周冲刺(综合类)》、《2016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考前一周冲刺(理工类)》、《2016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考前一周冲刺(卫生类)》3种。考试用书详细书目见附件2。
       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需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
        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考生报考承诺书
2. 考试用书订单
3. 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已阅读关于201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报考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5.本人承诺考试成绩公布后,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公告,按时
领取成绩通知书;
6.本人已周知《刑法》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2:
考试用书订单
 
                                                                              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书 名
书代号
单价
订数(册)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大纲
Q12-0995
25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日语等级考试大纲
Q12-0996
20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俄语等级考试大纲*
Q12-0823
20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德语等级考试大纲*
Q12-0824
25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法语等级考试大纲*
Q12-0825
25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西班牙语等级考试大纲*
Q12-0826
40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用书(综合类)
Q12-0992
48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用书(理工类)
Q12-0993
48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用书(卫生类)
Q12-0994
48
 
全国职称日语等级考试用书
Q12-0991
46
 
全国职称俄语等级考试用书
Q12-0997
46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词汇重点突破
Q12-0986
38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
Q12-0987
38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专项突破与综合训练(综合类)
Q12-0983
38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专项突破与综合训练(理工类)
Q12-0981
38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专项突破与综合训练(卫生类)
Q12-0982
38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历年真题及全真模拟试卷(综合类)
Q12-0979
38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历年真题及全真模拟试卷(理工类)
Q12-0980
38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历年真题及全真模拟试卷(卫生类)
Q12-0978
38
 
全国职称日语等级考试综合训练
Q12-0985
38
 
全国职称日语等级考试自学通
Q12-0984
38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考前一周冲刺(综合类)
Q12-0988
38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考前一周冲刺(理工类)
Q12-0989
38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考前一周冲刺(卫生类)
Q12-0990
38
 
标注*的考试大纲沿用2015年版
合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送书详细地址:                               
附件3:     
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一楼
0755-8810009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市
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0754-88329783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705室
0751-8602028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128459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0660-3393252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70、71号窗
0760-89817153、89817082
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阳江市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七楼
0662-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30号办公大楼3楼
0759-3119313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层
0668-2911930
肇庆市
肇庆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清远市
清远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清远市北江二路劳动大厦402室
0763-3366674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0766-881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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