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电子学会团体标准(修)定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1月起组织专家对学会提出的《广东省科技社团科技成果(技术开发类)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经专家立项评审会评审、团标网审核、并征询有关单位意见和通过项目立项公示,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广东省电子学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关于《广东省科技社团科技成果(技术开发类)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