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会及电子设计工程师认证管理有关规定,各机构向学会申请建立考试中心需提交如下材料:
1. 电子设计工程师(EDP)授权考试中心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
2. 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 申请机构简介;
4. 两名以上考评员证书复印件;
5. 认证工作开展计划;
各申请机构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份寄至学会认证项目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李建海
电 话:010-52839727 010-68189859转807 13911774529
邮 箱:edp001@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普惠南里13号楼103室(100036)
中国电子学会
电子设计工程师认证项目办公室
200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