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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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简介
   
职称简介
关于提前做好2016年度电子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6/3/13 20:54:16   来源:本站
 
关于提前做好2016年度电子技术
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电学会[2016]0003号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职称评定为培养科技人才开辟了一条重要的道路,也为企事业单位提升资质创造了条件。广东省电子学会受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电子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授权,长期受理全省范围内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含民营、私营、外资等)企事业单位电子信息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申报。评审通过人员将在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并颁发全省统一编号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为协助我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员提前做好2016年度评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和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及相关规定。
助理工程师要求:本科毕业后,工作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中专毕业后,工作五年以上。
工程师要求:硕士学位,工作2年以上;本科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资格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工作8年以上,或取得助理资格4年以上;中专毕业,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资格8年以上。
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职称外语条件 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及相关规定,申报电子工程师需取得职称外语理工B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申报助理工程师不需考职称外语。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申报评审电子工程师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职称外语:
1、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
2、 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3、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4、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
5、 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6、 在县(不含市辖区)或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7、 2015年8月31年满50岁的;
8、 1977恢复高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免考;
9、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资格的。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 按粤人发〔2002〕81号《广东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其中,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取得3个《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证书;申报工程师须取得4个《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证书。
根据关规定的免试范围,下列人员申报评审电子工程师资格,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
1、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2、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人员;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人员;
4、从事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人员;
5、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
6、2015年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
7、在县(不含市辖区)或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8、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四)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依据《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粤人社 发〔2010〕89 号)有关规定,申报人员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省人社厅要求申报者一般要完成申报前3年的继续教育,申报当年不作硬性要求。特别情况可根据工作时间确认。
学会所属广东省南方电子信息技术培训中心是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施教机构,可协助申报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并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五)广东电子工程师评审条件要求须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期刊上发表论文二篇(第一作者)或出版著作一部。申报助理工程师无需提交论文。
(六)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以上有关政策文件可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电子学会网站查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请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有关文件为准。
二、适用范围
根据《广东省电子技术工程师资格条件》,凡在我省各行业、各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各院校相关专业(含电子信息工程、微电子、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电气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遥测与遥感电子设备及系统家用电器医用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光电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智能自动化技术、光源与照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制造与系统维护、网络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等)中从事应用科学研究、工程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技术管理、产品质量检测监督认证、技术推广、标准化及科技信息、安装维护、教学实验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我省职称政策和相对应的专业资格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并填写相关表格。申报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网址:www.gdhrss.gov.cn)下载相关表格。
1、凡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请于每年7月后将评审材料交给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由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至广东省电子学会,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每年9月15日。
2、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资历计算及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3、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学历认证证明及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社保凭证可在各地社保局打印。
四、申报受理部门
    申报受理部门为广东省电子学会
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性较强,为使申报者能顺利通过,广东省电子学会将提供全程的职称申报指导、论文出版、继续教育等服务,提高评审通过率,并常年开设咨询专线,为科技人员申报职称提供直通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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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电子学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