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社厅在《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128号)中明确对申报工程师所需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必备条件放宽,免考条件汇总如下:
一、 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外语:
(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
(2)2015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
(3)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4)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正、副高级资格的;
(5)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资格的。
(6)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7)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8)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
(9)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0)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11)1977恢复高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
(1)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2)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
(3)2015年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
(4)从事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人员;
(5)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6)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人员;
(7)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人员;
(8)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三、技工学校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